岳阳市基督教堂学习制度

岳阳市基督教堂学习制度

 

为有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的政治觉悟、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健时起作用的教职人员与管理人员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形式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市、区宗教事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方式。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每月至少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集中学习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两小时集中学习的时间安排应相对固定。

二、学习内容主要以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大会议精神以及党和政府有关宗教工作的文件精神国家时事政治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等为学习重点。

三、学习组织宗教团体负责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的学习活动进行指导乡镇、街道统战宗教干部确定每阶段重点学习内容、步骤以及重点讨论的内容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负贵组织本场所的学习指定具体学习计划、主持学习活动、监督和检查本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的学习情况。学习计划每年1月底前上报市、区宗教主管部门。

四、学习要求

宗教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学习对参加学习的出勤情况要有准确的记录不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集中学习要备好有关的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并认真组织讨论。学习记录应载明学习日期、主持人、参加人数、缺席人数及原因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等。

统一组织学习外每个宗教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还要坚持自学做好读书笔记。宗教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写10篇学习心得体会。

五、学习考核

每年年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要对全年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区宗教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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