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基督教堂民主管理组织责任制度
岳阳市基督教堂民主管理组织责任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市、区宗教主管部门的管理,成立由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代表等5-7人组成的民主管理组织。二、根据《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湖南省基督教教会规章》,结合我堂实际,岳阳市基督教堂民主管理组织命名为:岳阳市基督教堂管理委员会,简称岳阳市基督教堂堂委会。三、岳阳市基督教堂堂委会委员,由本宗教活
查看详情岳阳市基督教堂财务管理制度
岳阳市基督教堂财务管理制度 遵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教堂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节省教会开支,结合本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教堂财务管理组织及其分工:财务小组由主任牧师、会计、出纳及监督员组成。(一)主任牧师:即教堂法人代表,对财务管理全面负责;(二)会计管帐,出纳管钱,钱账分管,职责分明;(三)监督员:由3位堂委以上,向堂
查看详情岳阳市基督教堂涉外工作管理接待制度
岳阳市基督教堂涉外工作管理接待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稳妥地开展岳阳市岳阳楼区基督教堂点的对外交往,规范涉外工作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岳阳市岳阳楼区基督教各堂点的对外交往应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坚持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平等友好的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三条 市
查看详情岳阳市基督教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岳阳市基督教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岳阳市基督教堂(以下简称岳阳堂)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管理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确定岳阳堂及各分堂、各部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二、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査记录。三、每
查看详情岳阳市基督教堂学习制度
岳阳市基督教堂学习制度 为有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的政治觉悟、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健时起作用的教职人员与管理人员,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学习形式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市、区宗教事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方式。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每月至少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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